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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我们也能看到这些举措,中国推出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有不少是长期执行的制度性政策。比如为消除重复征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7%降至13%;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扩大税率级距、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提高起征点,实际降低了税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等。
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
制度型开放本质上是从“边境开放”逐步走向“边境内开放”,在实现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的过程中,争取在国际经贸规则调整中占据主导地位。规则的作用不仅是规范市场行为,更重要的是能够改变各国基于禀赋条件的比较优势,并对最终的利益分配格局产生深刻影响。从短期来看,国际经贸规则影响一个国家现有的竞争优势能否充分发挥;从长期来看,国际经贸规则影响一个国家的竞争优势能否持续,以及能否培育出新的竞争优势。这些都是一个国家从国际经贸交往中获取利益的必要保障。因此,各国所参与的国际竞争,不仅是微观主体的市场竞争,还有政府在国际规则制定过程中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大国竞争的本质在于规则和制度的竞争,这是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指向。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近年来,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局面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和规则正在面临重大调整。习近平总书记在《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中指出:“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对外开放,而是如何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发展的内外联动性。”如何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发展的内外联动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妥善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更加需要扩大对外开放”;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中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标高标准国际贸易和投资通行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增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等等。这些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对外开放的内涵,对新时代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4月7日,全球金融市场在“对等关税”的阴霾下迎来“黑色星期一”,多国股市开盘大幅下挫,原油期货、贵金属、加密货币等各类资产纷纷遭受重创。
6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被开除党籍,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国名义税负一直高于实际税负。所谓名义税负是指企业名义上该缴纳的税费。由于征管、企业对税法理解等原因,实际上企业不一定足额缴纳法律意义上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