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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堤角公园负责人介绍,今年公园积极拥抱AI热潮,将传统赏花活动和现代科技特别是AI应用相结合,从文化融合、科技互动、跨界合作、沉浸式体验等方面入手,丰富赏樱文化内涵。
农业技术志愿者走进田间地头,成为村民的“科学种植引路人”。针对农作物生长关键期,志愿者们依据不同作物特性,现场示范科学种植方法,从施肥、灌溉到病虫害防控,一一耐心解答。种植户董兰庆激动地说:“以前种地光靠经验,效果不太理想。听了志愿者的讲解,学到好多新知识,今年丰收更有盼头了!”
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2020年10月11日,海南丰某果业公司与叶某定签订《凤梨种植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种植“手撕凤梨”,叶某定有偿提供凤梨种苗、种植药肥,无偿提供种植技术,并保证凤梨果实产量不低于每亩3000公斤,培育的凤梨种苗产量不低于每亩12000株;凤梨果实成熟后,叶某定以不低于每公斤3元的价格将凤梨果实全部回购。海南丰某果业公司在合作过程中,以凤梨产量、销售价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叶某定支付违约金505008元、赔偿损失288985元,并按市场价回购凤梨种苗。叶某定反诉请求海南丰某果业公司支付种苗款115396元及赔偿逾期付款的损失。一审法院判决叶某定向海南丰某果业公司赔偿损失,海南丰某果业公司向叶某定支付种苗余款。海南丰某果业公司不服,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诉侵权人以生产者身份在种业大数据平台进行生产经营备案,被诉侵权种子名称与备案品种名称相同、被诉侵权种子生产时间与种业大数据平台备案时间接近的,原则上可据此推定备案销售数量即为侵权种子的生产、销售数量。结合本案事实,公证取证的被诉侵权种子“晨强808”“吉农玉885”“金科757”名称与备案品种名称相同,被诉侵权种子的生产时间与种业大数据平台2021年的备案时间接近,可以据此推定山西某农业公司2021年度备案的同名称种子均为“先玉508”玉米种子,可将备案销售数量确定为被诉侵权种子的生产、销售数量,并据此计算侵权损害赔偿。遂改判山西某农业公司赔偿损失37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
江苏省演艺集团总经理柯军表示,通过这四部剧目,观众可以感受到江苏戏剧艺术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同时也展现了江苏在文化强省建设中的积极作为。希望借助展演周的举办,进一步提升江苏省演艺集团的品牌影响力,推动江苏文艺精品走向全国。(完)
记者20日获悉,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赵迎亚副研究员和张蕴晖教授课题组的一项研究首次发现,全氟化合物暴露对孕妇常见疾病——妊娠糖尿病的子代出生结局和儿童早期生长有负面作用,与此同时,妊娠糖尿病可加剧全氟化合物对儿童生长的不利影响。该研究提示,有基础疾病的孕妇应特别关注此类化学物质的暴露问题。他们的相关论文已发表在最新一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环境化学快报》(Environmental Chemistry Letters)上。